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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山东将采取这些举措!

发布时间:2021-03-04 点击数:864

2月20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展望“十四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介绍“十四五”时期创新驱动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举措。发布会上,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春艳回答记者的提问,介绍在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方面,省人社厅将采取的举措。

周春艳说,科技创新的根本源泉在于人,谁拥有了一流人才、拥有了一流科学家,谁就在科技创新中占据了优势。近年来,山东聚焦人才这个根本,深入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持续深化人事人才制度改革攻坚,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全省引进培育了一大批科技领军人才。下一步,省人社厅将围绕鼓励支持科技人才创新,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丰富对科技人才的政策支持

提升住鲁“两院”院士和海外学术机构院士服务保障水平,加大对院士及团队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针对领军人才、团队中坚、青年才俊等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创新人才,量身定制更具吸引力、竞争力的支持举措,保持我省人才支持政策的领先优势。调整完善泰山人才工程、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省级人才工程项目选拔管理,对掌握“卡脖子”技术或重点产业急需紧缺的科技人才给予优先支持。加大力度引进博士、博士后、留学人员等优秀青年人才,着力提高青年科技人才待遇,支持科技人才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兼职兼薪、离岗创业等方式取得合理收入,提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举办博士后、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吸引集聚更多海内外科技英才来山东创新创业。

二是进一步深化对高校科研院所的放权松绑

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创新主力军作用,着力破“藩篱”释“活力”。试点校企联合引才,建立多方共享用才机制,推动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有机结合。发挥好职称评审“指挥棒”作用,深化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切实破除“五唯”倾向,增设技术经纪人专业职称,助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鼓励用人单位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进一步落实分配自主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绩效工资倾斜等灵活的分配方式搞活内部分配;允许提取和发放突出贡献奖励资金,奖励取得重大创新业绩的高层次人才;科研人员获得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受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调控基数。

三是进一步强化对科技人才的服务保障

提升人才服务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推进高层次人才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绿色通道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健康顾问、法律顾问服务机制,探索组建省、市联动的人才服务联盟。做好专家走访慰问、休假考察、体检疗养等活动,提升团结、引领、服务科技人才水平。围绕制约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的堵点、难点和痛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切实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科技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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